某縣個體三輪摩托車司機孫某,在本縣保險公司投保了車損險,保險金額為3500元,另外又投保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為5000元,并指定其子為受益人。在保險期間的某日,孫某在運送貨主張某及其貨物時,在一鐵道口與火車相撞。孫某、張某當場死亡,三輪摩托車毀損。這次事故應(yīng)由孫某負責?,F(xiàn)托運人張某之妻向法院起訴,要求以承運人孫某的保險金予以賠償。 問:本案應(yīng)當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