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單位的職能活動; 2、文件辦理完; 3、具有查考利用價值。
1)持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2)具有師市常住戶口; 3)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貧困殘疾學生。
1)九年義務教育助學; 2)高中及高等以上教育助學; 3)新考入國民教育大中專院校殘疾學生、殘疾人家庭子女、一次性獎勵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