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在法律適用的層面上,合同解釋的意義尤為重大,其中“找法”的行為包括()。
A.合同解釋
B.合同漏洞的補充
C.法律解釋
D.法律解釋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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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項選擇題合同解釋的主體,嚴格來說,應當專指()。
A.受理案件的法庭
B.受理案件的仲裁庭
C.接受委托的律師
D.案件中的當事人
E.進行學術研究的學者
2.單項選擇題一般認為,()作為解釋規(guī)則之一,只有在其他解釋方法均不能奏效,不能解決合同中的疑義和漏洞時,方可求助之。更為重要的是,限制該解釋方法的消極作用的根本途徑應在于強化法官教育和法官資格證制度,以提高法官素質(zhì)并健全其人格。
A.目的解釋
B.誠信解釋
C.習慣解釋
D.整體解釋
3.單項選擇題()常常在解釋者依其他解釋方法不能獲得結果時,被用作為最后的解釋手段,并且它還可被用來檢驗依其他解釋方法獲得的結果是否正確。
A.誠信解釋
B.歷史解釋
C.目的解釋
D.體系解釋
4.單項選擇題在解釋合同的過程中利用合同成立之時的一切情事屬于()。
A.目的解釋
B.歷史解釋
C.整體解釋
D.習慣解釋
5.單項選擇題以下關于合同漏洞補充的表述錯誤的是()。
A.以任意性規(guī)范補充合同漏洞,并不要求當事人知曉該規(guī)范的存在
B.如具體的合同不屬任何有名合同,則有名合同之任意性規(guī)范的引用就失去依據(jù)
C.任意性規(guī)范對合同漏洞的補充功能是有限的
D.以交易習慣補充合同漏洞時即應優(yōu)先于任意性規(guī)范得到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