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丙注冊會計師審計W公司1999年度會計報表,于2000年2月20日完成外勤審計工作。丙注冊會計師了解到W公司于20000年2月25日發(fā)生火災,遭受重大損失。丙注冊會計師于2000年2月28日完成了對火災損失的追加審計程序,并于2000年3月1日完成審計報告并送達W公司,W公司于2000年3月5日公布其1999年度會計報表。
要求:
(1)假定W公司2000年2月25日沒有發(fā)生火災,簡述丙注冊會計師對W公司截至2000年3月5日的不同時期的期后事項的責任。
(2)根據(jù)上述情況,丙注冊會計師確定審計報告日期的方法有哪些?所承擔的責任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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