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2015年高考前夕,南都記者臥底了一個高考替考組織,經(jīng)調查發(fā)現(xiàn),湖北個別高校多名大學生加入該組織,試圖通過充當“槍手”牟利。
6月7日上午,這些“槍手”正在江西南昌一些高考點參加考試。他們均持有由“上線”提供的具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準考證”,部分證件戶籍地顯示為山東。與此同時,南都記者證實這些證件信息已存于江西教育考試院系統(tǒng),照片為“槍手”本人。
接到有人組織替考的舉報后,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立即部署南昌市教育考試院,聯(lián)合南昌市警方開展調查核實,6月7日、8日,多名替考者和組織者相繼被抓獲。
7月7日,江西省教育廳通報了南昌高考替考舞弊案調查結果。通報稱,此次替考案件已基本調查清楚,這是一起由外省替考組織在網(wǎng)上招攬高校在校學生或已畢業(yè)學生,通過請托江西旅游商貿(mào)職業(yè)學院教師和社會中介人員,串通南昌市東湖區(qū)、青云譜區(qū)招考辦及醫(yī)院有關工作人員,弄虛作假,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違規(guī)報名、體檢,從而實施替考的有組織、有預謀的高考舞弊案件。
目前共處理各類人員42人。其中,對6名替考組織者及中介人員,交由公安、檢察機關立案查處;對7名被替考考生,作出其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同時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決定;對7名替考者,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對涉案的22名公職人員,分別給予開除公職、行政撤職、行政降級、行政警告,和開除黨籍、黨內(nèi)嚴重警告、黨內(nèi)警告等處分,其中有3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試分析本案對我們有哪些啟示?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1.問答題

2015年高考前夕,南都記者臥底了一個高考替考組織,經(jīng)調查發(fā)現(xiàn),湖北個別高校多名大學生加入該組織,試圖通過充當“槍手”牟利。
6月7日上午,這些“槍手”正在江西南昌一些高考點參加考試。他們均持有由“上線”提供的具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準考證”,部分證件戶籍地顯示為山東。與此同時,南都記者證實這些證件信息已存于江西教育考試院系統(tǒng),照片為“槍手”本人。
接到有人組織替考的舉報后,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立即部署南昌市教育考試院,聯(lián)合南昌市警方開展調查核實,6月7日、8日,多名替考者和組織者相繼被抓獲。
7月7日,江西省教育廳通報了南昌高考替考舞弊案調查結果。通報稱,此次替考案件已基本調查清楚,這是一起由外省替考組織在網(wǎng)上招攬高校在校學生或已畢業(yè)學生,通過請托江西旅游商貿(mào)職業(yè)學院教師和社會中介人員,串通南昌市東湖區(qū)、青云譜區(qū)招考辦及醫(yī)院有關工作人員,弄虛作假,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違規(guī)報名、體檢,從而實施替考的有組織、有預謀的高考舞弊案件。
目前共處理各類人員42人。其中,對6名替考組織者及中介人員,交由公安、檢察機關立案查處;對7名被替考考生,作出其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同時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決定;對7名替考者,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對涉案的22名公職人員,分別給予開除公職、行政撤職、行政降級、行政警告,和開除黨籍、黨內(nèi)嚴重警告、黨內(nèi)警告等處分,其中有3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試分析當事人違反了什么法律?應當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2.問答題

2015年高考前夕,南都記者臥底了一個高考替考組織,經(jīng)調查發(fā)現(xiàn),湖北個別高校多名大學生加入該組織,試圖通過充當“槍手”牟利。
6月7日上午,這些“槍手”正在江西南昌一些高考點參加考試。他們均持有由“上線”提供的具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準考證”,部分證件戶籍地顯示為山東。與此同時,南都記者證實這些證件信息已存于江西教育考試院系統(tǒng),照片為“槍手”本人。
接到有人組織替考的舉報后,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立即部署南昌市教育考試院,聯(lián)合南昌市警方開展調查核實,6月7日、8日,多名替考者和組織者相繼被抓獲。
7月7日,江西省教育廳通報了南昌高考替考舞弊案調查結果。通報稱,此次替考案件已基本調查清楚,這是一起由外省替考組織在網(wǎng)上招攬高校在校學生或已畢業(yè)學生,通過請托江西旅游商貿(mào)職業(yè)學院教師和社會中介人員,串通南昌市東湖區(qū)、青云譜區(qū)招考辦及醫(yī)院有關工作人員,弄虛作假,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違規(guī)報名、體檢,從而實施替考的有組織、有預謀的高考舞弊案件。
目前共處理各類人員42人。其中,對6名替考組織者及中介人員,交由公安、檢察機關立案查處;對7名被替考考生,作出其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同時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決定;對7名替考者,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對涉案的22名公職人員,分別給予開除公職、行政撤職、行政降級、行政警告,和開除黨籍、黨內(nèi)嚴重警告、黨內(nèi)警告等處分,其中有3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試分析本案中的涉案主體主要有哪些?
5.多項選擇題教育法律義務通常有以下形式()。

A.參與認證
B.不作為
C.接受國家強制
D.積極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