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承包一國營飯店,根據協(xié)議規(guī)定分兩次取得承包所得,6月取得24000元,12月取得23000元,每月取得固定工資5000元。另外,12月取得以下幾筆收入:
(1)轉讓一套居住過4年的自有住房,獲轉讓收入50000元。房屋購入原價30000元,銷售時支付有關稅費共計3000元。
(2)取得國家特殊補貼1000元。
(3)取得誤餐補助300元。
(4)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6000元,拿出2000元通過民政局捐給養(yǎng)老院。
(5)購買福利彩票中獎收入24800元。
(6)取得國債利息收入900元。
請根據以上資料與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的規(guī)定回答有關問題:
A.0
B.3400
C.4000
D.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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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承包一國營飯店,根據協(xié)議規(guī)定分兩次取得承包所得,6月取得24000元,12月取得23000元,每月取得固定工資5000元。另外,12月取得以下幾筆收入:
(1)轉讓一套居住過4年的自有住房,獲轉讓收入50000元。房屋購入原價30000元,銷售時支付有關稅費共計3000元。
(2)取得國家特殊補貼1000元。
(3)取得誤餐補助300元。
(4)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6000元,拿出2000元通過民政局捐給養(yǎng)老院。
(5)購買福利彩票中獎收入24800元。
(6)取得國債利息收入900元。
請根據以上資料與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的規(guī)定回答有關問題:
A.13845
B.11380
C.10470
D.27690
中國公民王某系自由職業(yè)者,2004年收入情況如下:
(1)出版中篇小說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說加印和報刊連載,分別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報社稿酬3800元。
(2)受托對一部電影劇本進行審核,取得審稿收入18000元。
(3)臨時擔任會議翻譯,取得收入3800元。
(4)在A國講學取得收入25000元,在B國從事書畫展賣取得收入70000元,已分別按收入來源國稅法規(guī)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3500元和18000元。
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A.0
B.1500
C.2600
D.500
中國公民王某系自由職業(yè)者,2004年收入情況如下:
(1)出版中篇小說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說加印和報刊連載,分別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報社稿酬3800元。
(2)受托對一部電影劇本進行審核,取得審稿收入18000元。
(3)臨時擔任會議翻譯,取得收入3800元。
(4)在A國講學取得收入25000元,在B國從事書畫展賣取得收入70000元,已分別按收入來源國稅法規(guī)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3500元和18000元。
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A.600
B.608
C.620
D.640
中國公民王某系自由職業(yè)者,2004年收入情況如下:
(1)出版中篇小說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說加印和報刊連載,分別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報社稿酬3800元。
(2)受托對一部電影劇本進行審核,取得審稿收入18000元。
(3)臨時擔任會議翻譯,取得收入3800元。
(4)在A國講學取得收入25000元,在B國從事書畫展賣取得收入70000元,已分別按收入來源國稅法規(guī)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3500元和18000元。
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A.2400
B.2408
C.2880
D.3440
中國公民王某系自由職業(yè)者,2004年收入情況如下:
(1)出版中篇小說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說加印和報刊連載,分別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報社稿酬3800元。
(2)受托對一部電影劇本進行審核,取得審稿收入18000元。
(3)臨時擔任會議翻譯,取得收入3800元。
(4)在A國講學取得收入25000元,在B國從事書畫展賣取得收入70000元,已分別按收入來源國稅法規(guī)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3500元和18000元。
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A.7145.6
B.7140
C.8820
D.12600
最新試題
某縣地稅局與李某協(xié)商稅務行政罰款額度,法律是否允許?本案中縣地稅局向李某下達《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是否正確?在李某申請復議期間,對其不繳罰款行為實施強制執(zhí)行是否正確?
曹某對稅務所向其發(fā)放《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的行為是否享有原告資格,向法院提起訴訟?
該建筑企業(yè)的行政復議申請符合規(guī)定嗎?為什么?
李某未經復議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為什么?
稅務機關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是否正確,為什么?
縣地稅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是否正確?為什么?
對李某的行政復議申請,市地稅局應該受理嗎?
李某是否有權提起復議申請?如有,應向哪一級稅務機關提起?
泰達公司應填寫《稅務行政許可申請書》;《普通發(fā)票領購簿申請審批表》;詳細寫明需要發(fā)票的種類、名稱、數量等內容,并加蓋用票單位公章和經辦人印章提交主管稅務部門審核后,領取()。
稅務分局于2005年5月20日發(fā)出的稅收執(zhí)法文書名稱應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