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題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察期限內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zhí)行。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zhí)行。緩刑考驗期滿,公安機關應當向本人宣布并通報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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