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04年
B.2005年
C.2006年
D.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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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A.絕對優(yōu)勢理論
B.比較優(yōu)勢理論
C.要素稟賦理論
D.國家競爭優(yōu)勢理論
A.“FOB合同”
B.“CIF合同”
C.“CFR合同”
D.“FCA合同”
A.《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協(xié)定》及其4個附件
B.《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xié)定》及其4個附件
C.《關于爭端解決規(guī)則和程序的諒解》及其4個附件
D.《貿易政策審議機制》及其4個附件
A.部長級會議
B.總理事會
C.部長理事會
D.成員國代表大會
A.世界銀行
B.國際貨幣基金
C.關貿總協(xié)定
D.國際貿易組織
最新試題
TPRM有意作為履行各協(xié)定項下具體義務或爭端解決程序的基礎以及向各成員強加新的政策承諾。
中國加入WTO以后擁有多邊投票表決權。
爭端解決的程序首先是成立專家小組。
WTO基本原則包括無歧視待遇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國民待遇原則,透明度原則,貿易自由化原則,市場準入原則,互惠原則,對發(fā)展中國家和最不發(fā)達國家優(yōu)惠待遇原則,公正、平等處理貿易爭端原則。
中國對外貿易中的非關稅壁壘:技術標準、環(huán)境標準、勞工標準。
GATT舉行多邊貿易談判的目的是為了遏制貿易保護主義的蔓延。
貿易政策審議中,對于WTO秘書處和接受審議成員存在的分歧,該成員必須接受WTO秘書處的觀點。
WTO爭端解決機制的法律基礎是《1994年GATT》第22、23條和《關于爭端解決規(guī)則與程序的諒解》。
關稅減讓貫穿于并滲透至多邊貿易體制“管轄”的貨物貿易領域。
秘書處報告形成之后,一般都送接受審議成員進行評論,以獲得反饋意見。接受審議的成員對報告中的事實性內容和結論性內容,都可以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