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chǎn)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的人除外。

A.人身自由
B.政治權利
正確答案:B
這是一道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內容的法律常識問題,我們需要準確理解憲法中關于公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規(guī)定。
首先,我們明確題目中的關鍵信息:
涉及的法律文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問題是關于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條件及例外。
接下來,我們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chǎn)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現(xiàn)在,我們逐一分析選項:
A選項(人身自由):雖然人身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但與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限制條件不直接相關。憲法中并未規(guī)定剝奪人身自由即剝奪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B選項(政治權利):與憲法條款相符,即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綜上所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相關規(guī)定,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除非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否則都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因此,正確答案是B(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