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2010年10月5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合同,該合同約定:甲公司將A發(fā)明專利權轉讓給乙公司,轉讓款為200萬元;乙公司在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付40萬元,在辦理完轉讓登記手續(xù)后三個月內付160萬元。同時,甲公司告知乙公司,甲公司曾于2009年11月以普通許可方式將該項專利授權丙公司使用,期限為2年。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首筆40萬元轉讓款后,即與乙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共同到國家專利行政部門辦理了轉讓登記,專利公報于2010年12月5日公告了上述轉讓事項。2011年1月5日,乙公司與丁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質押合同,以該專利權為質押標的,向丁銀行貸款200萬元。2011年1月10日,雙方辦理了質押登記。2011年2月10日,乙公司未經丁銀行同意,與戊公司訂立專利許可合同,以每年20萬元的價格許可戊公司使用該專利技術生產相關設備。2011年4月,甲公司催促乙公司支付剩余專利轉讓款,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庚公司欠其200萬元貸款到期不還,乙公司又無其他財產用來支付欠款,故無法支付剩余專利轉讓款。經查,乙公司雖多次催告庚公司履行付款義務,庚公司一直未予理會,乙公司也未提起訴訟。根據(jù)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乙公司與戊公司訂立的專利權許可合同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2.甲公司為追索乙公司所欠剩余的專利轉讓款,能否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乙公司的債務人庚公司?并說明理由。
3.乙公司沒有按約定支付專利轉讓價款,甲公司能否主張專利轉讓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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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答題2010年10月5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合同,該合同約定:甲公司將A發(fā)明專利權轉讓給乙公司,轉讓款為200萬元;乙公司在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付40萬元,在辦理完轉讓登記手續(xù)后三個月內付160萬元。同時,甲公司告知乙公司,甲公司曾于2009年11月以普通許可方式將該項專利授權丙公司使用,期限為2年。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首筆40萬元轉讓款后,即與乙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共同到國家專利行政部門辦理了轉讓登記,專利公報于2010年12月5日公告了上述轉讓事項。2011年1月5日,乙公司與丁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質押合同,以該專利權為質押標的,向丁銀行貸款200萬元。2011年1月10日,雙方辦理了質押登記。2011年2月10日,乙公司未經丁銀行同意,與戊公司訂立專利許可合同,以每年20萬元的價格許可戊公司使用該專利技術生產相關設備。2011年4月,甲公司催促乙公司支付剩余專利轉讓款,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因庚公司欠其200萬元貸款到期不還,乙公司又無其他財產用來支付欠款,故無法支付剩余專利轉讓款。經查,乙公司雖多次催告庚公司履行付款義務,庚公司一直未予理會,乙公司也未提起訴訟。根據(jù)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乙公司何時取得A的專利權?并說明理由。
2.丙公司對于甲公司轉讓的專利權是否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并說明理由。
3.在乙公司受讓甲公司轉讓的專利權后,丙公司與甲公司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否繼續(xù)有效?并說明理由。
4.乙公司與丁銀行簽訂的質押合同何時生效?質押權何時成立?并分別說明理由。

2.問答題甲公司向乙賓館發(fā)出一封電報稱:現(xiàn)有一批電器,其中電視機80臺,每臺售價3400元;電冰箱100臺,每臺售價2800元,總銷售優(yōu)惠價52萬元。如有意購買,請告知。乙賓館接到該電報后,遂向甲公司回復稱:只欲購買甲公司50臺電視機,每臺電視機付款3200元;60臺電冰箱,每臺電冰箱付款2500元,共計支付總貨款31萬元,貨到付款。甲公司接到乙賓館的電報后,決定接受乙賓館的要求。甲乙簽訂了買賣合同,約定交貨地點為乙賓館,如雙方發(fā)生糾紛,選擇A仲裁機構仲裁解決。甲公司同時與丙運輸公司簽訂了合同,約定由丙公司將貨物運至乙賓館。丙公司在運輸貨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貨物毀損。丙公司將剩余的未遭損失的貨物運至乙賓館,乙賓館要求甲公司將貨物補齊后一并付款。甲公司迅速補齊了貨物,但乙賓館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表示不能立即支付貨款,甲公司同意乙賓館推遲1個月付款。1個月后經甲公司催告,乙賓館仍未付款。于是,甲公司通知乙賓館解除合同,乙賓館不同意解除合同。甲公司擬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賓館賠償損失。根據(jù)上述情況及合同、仲裁法律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能否解除與乙賓館的買賣合同?為什么?
2.甲公司能否向法院起訴?為什么?

3.問答題甲公司向乙賓館發(fā)出一封電報稱:現(xiàn)有一批電器,其中電視機80臺,每臺售價3400元;電冰箱100臺,每臺售價2800元,總銷售優(yōu)惠價52萬元。如有意購買,請告知。乙賓館接到該電報后,遂向甲公司回復稱:只欲購買甲公司50臺電視機,每臺電視機付款3200元;60臺電冰箱,每臺電冰箱付款2500元,共計支付總貨款31萬元,貨到付款。甲公司接到乙賓館的電報后,決定接受乙賓館的要求。甲乙簽訂了買賣合同,約定交貨地點為乙賓館,如雙方發(fā)生糾紛,選擇A仲裁機構仲裁解決。甲公司同時與丙運輸公司簽訂了合同,約定由丙公司將貨物運至乙賓館。丙公司在運輸貨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貨物毀損。丙公司將剩余的未遭損失的貨物運至乙賓館,乙賓館要求甲公司將貨物補齊后一并付款。甲公司迅速補齊了貨物,但乙賓館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表示不能立即支付貨款,甲公司同意乙賓館推遲1個月付款。1個月后經甲公司催告,乙賓館仍未付款。于是,甲公司通知乙賓館解除合同,乙賓館不同意解除合同。甲公司擬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賓館賠償損失。根據(jù)上述情況及合同、仲裁法律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向乙賓館發(fā)出的電報是要約還是要約邀請?
2.乙賓館的回復是承諾還是新的要約?為什么?
3.丙公司是否應對運貨途中的貨物毀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為什么?

4.問答題2011年6月1日,北京萬方電子設備有限公司因生產經營不善,長期虧損,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其債權人向萬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該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萬方公司,萬方公司無異議。法院受理后向萬方公司發(fā)出破產裁定書,萬方公司在6月5日收到后,于6月15日將公司的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等資料交給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同時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經過調查,發(fā)現(xiàn)了以下債務人處置財產的情況:①2007年11月,萬方公司贈與大連某商場價值120萬的轎車一輛;②2008年2月,萬方公司放棄了天津大興公司的50萬的貨款債權:③2008年8月,萬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價出售通訊設備給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還發(fā)現(xiàn)了以下的情況:①2008年10月,公司為了逃避債權人的追債,將自己的一臺生產設備轉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08年11月,萬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職權利用公司20萬的流動資金為自己購置房產一處。③2009年1月10日,萬方公司償還了對債權人興隆公司的債務10萬元。④萬方公司欠黃河公司2007年9月到期貨款60萬元。黃河公司經多次催要無效后,起訴于人民法院,2008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經過二審審理,判決萬方公司支付黃河公司欠款及違約金和賠償金等共計100萬元,隨后將萬方公司辦公樓予以查封,擬用于抵償黃河公司的債權。人民法院受理萬方公司破產申請時,此判決正在執(zhí)行之中。根據(jù)以上事實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

1.萬方公司對興隆公司的債務的償還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2.對于萬方公司與黃河公司訴訟中,人民法院的民事執(zhí)行程序能否繼續(xù)?并說明理由。

5.問答題2011年6月1日,北京萬方電子設備有限公司因生產經營不善,長期虧損,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铡F鋫鶛嗳讼蛉f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該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萬方公司,萬方公司無異議。法院受理后向萬方公司發(fā)出破產裁定書,萬方公司在6月5日收到后,于6月15日將公司的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等資料交給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同時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經過調查,發(fā)現(xiàn)了以下債務人處置財產的情況:①2007年11月,萬方公司贈與大連某商場價值120萬的轎車一輛;②2008年2月,萬方公司放棄了天津大興公司的50萬的貨款債權:③2008年8月,萬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價出售通訊設備給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還發(fā)現(xiàn)了以下的情況:①2008年10月,公司為了逃避債權人的追債,將自己的一臺生產設備轉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08年11月,萬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職權利用公司20萬的流動資金為自己購置房產一處。③2009年1月10日,萬方公司償還了對債權人興隆公司的債務10萬元。④萬方公司欠黃河公司2007年9月到期貨款60萬元。黃河公司經多次催要無效后,起訴于人民法院,2008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經過二審審理,判決萬方公司支付黃河公司欠款及違約金和賠償金等共計100萬元,隨后將萬方公司辦公樓予以查封,擬用于抵償黃河公司的債權。人民法院受理萬方公司破產申請時,此判決正在執(zhí)行之中。根據(jù)以上事實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

1.萬方公司處置財產的情況,哪個行為應當由管理人申請人民法院撤銷?并說明理由。
2.萬方公司將自己的生產設備轉移控股公司的行為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3.對于萬方公司前董事的行為,管理人應該如何處理?并說明理由。

8.問答題甲、乙、丙擬共同出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該公司章程草案有關要點如下:(1)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600萬元。各方出資數(shù)額、出資方式以及繳付出資的時間分別為:甲出資180萬元,其中貨幣出資70萬元、計算機軟件作價出資110萬元,首次貨幣出資20萬元,其余貨幣出資和計算機軟件出資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繳足;乙出資150萬元,其中機器設備作價出資100萬元、特許經營權出資50萬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個月內一次繳足;丙以貨幣270萬元出資,首次貨幣出資90萬元,其余出資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付100萬元,第3年繳付剩余的80萬元。(2)公司的董事長由甲委派,副董事長由乙委派,經理由丙提名并經董事會聘任,經理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開股東會會議時,出資各方行使表決權的比例為:甲按照注冊資本30%的比例行使表決權;乙、丙分別按照注冊資本35%的比例行使表決權。(3)公司需要增加注冊資本時,出資各方按照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的比例優(yōu)先認繳出資;公司分配紅利時,出資各方依照以下比例進行分配:甲享有紅利25%的分配權;乙享有紅利40%的分配權;丙享有紅利35%的分配權。根據(jù)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經理擔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
2.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出資各方在公司股東會會議上行使表決權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
3.公司章程規(guī)定增加注冊資本時,不按照出資比例優(yōu)先認繳出資是否違反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

9.問答題甲、乙、丙擬共同出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該公司章程草案有關要點如下:(1)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600萬元。各方出資數(shù)額、出資方式以及繳付出資的時間分別為:甲出資180萬元,其中貨幣出資70萬元、計算機軟件作價出資110萬元,首次貨幣出資20萬元,其余貨幣出資和計算機軟件出資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繳足;乙出資150萬元,其中機器設備作價出資100萬元、特許經營權出資50萬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個月內一次繳足;丙以貨幣270萬元出資,首次貨幣出資90萬元,其余出資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付100萬元,第3年繳付剩余的80萬元。(2)公司的董事長由甲委派,副董事長由乙委派,經理由丙提名并經董事會聘任,經理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開股東會會議時,出資各方行使表決權的比例為:甲按照注冊資本30%的比例行使表決權;乙、丙分別按照注冊資本35%的比例行使表決權。(3)公司需要增加注冊資本時,出資各方按照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的比例優(yōu)先認繳出資;公司分配紅利時,出資各方依照以下比例進行分配:甲享有紅利25%的分配權;乙享有紅利40%的分配權;丙享有紅利35%的分配權。根據(jù)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公司成立前出資人的首次出資總額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
2.公司出資人的貨幣出資總額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
3.甲以計算機軟件和乙以特許經營權出資的方式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分別說明理由。
4.甲、乙、丙分期繳納出資的時間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并分別說明理由。

最新試題

甲企業(yè)于1985年起生產眼鏡,使用“晨光”商標,一直沿用至今。乙企業(yè)于1990年也開始生產眼鏡,并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注冊“晨光”商標,甲企業(yè)聽說后,也向商標局提出了注冊申請,該商標專有權應授予()。

題型:單項選擇題

根據(jù)專利法律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下列情形中,不會導致專利權終止的是()。

題型:單項選擇題

下列各項中,不適用《合同法》的是()。

題型:單項選擇題

下列各項合同中,屬于《合同法》調整的合同是()。

題型:多項選擇題

甲與乙簽訂了一份租房合同,協(xié)議規(guī)定:如果甲在三個月內與丙結婚,將租用乙的兩居室。這一民事行為()。

題型:多項選擇題

下列屬于要約的是()。

題型:單項選擇題

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個月內,任何人均可提出異議。

題型:單項選擇題

外觀設計專利權申請的原則包括()。

題型:多項選擇題

對于(),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

題型:多項選擇題

王某為做生意向其朋友張某借款10000元,雙方未約定利息。王某還款時,張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沒有約定為由拒絕。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題型:單項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