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7日,原告通過被告甲公司設立的某勞務分公司(已撤銷)派遣到被告乙公司駐丙公司項目部做勞務工。同年5月6日晚8:30分左右因工受傷。經(jīng)被告乙公司申請,原告的傷害事故被該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原告的傷情經(jīng)該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九級傷殘。被告乙公司未為原告購買社會保險。2013年2月25日,原告向該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縣仲裁委員會以原告參加了工傷保險為由,不予受理該申訴。原告請求法院判令:
1.解除原告與被告乙公司的勞動關系,
2.被告支付原告一次性醫(yī)療補助、傷殘補助金等費用168402元
3.被告為原告補繳從2012年2月7日至勞動關系解除日的社會保險。
A.是
B.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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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甲公司沒有資質承包乙公司分包項目。
B.甲公司未和王恩德簽訂勞務合同,所以無須負責。
C.乙公司將承包工程分包給甲公司后出現(xiàn)的事故乙公司也要承擔責任。
D.王恩德要求的索賠是合理的。
A.不同意續(xù)約
B.不做回復
C.可再簽訂一年合約
D.沒有選擇權,繼續(xù)續(xù)約
A.自愿原則
B.公平原則
C.協(xié)商一致原則
D.公正原則
A.非全日制用工雙方不得約定試用期
B.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
C.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高小時工資標準
D.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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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具有的性質()。
新勞務企業(yè)、作業(yè)隊伍引進必須經(jīng)項目推薦、公司考察、綜合評價和集團審批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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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該群體為21人,且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則該企業(yè)應接受的改正期限應不少于()
當對專業(yè)與勞務分包施工企業(yè)進行證書審查不合格時,專業(yè)與勞務分包施工企業(yè)應在()提交相關資料進行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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