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A、B國有企業(yè)與另外11家企業(yè)擬聯(lián)合組建設立“春回大地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春回大地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內容為:公司股東會除召開定期會議外,還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須經代表1/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10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jiān)事提議召開。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方面的不合法之處。經全體股東協(xié)商后,予以糾正。2005年2月,春回大地公司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A以工業(yè)產權出資,協(xié)議作價金額1500萬元;B出資2000萬元,是出資最多的股東。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東會會議,設立了董事會。2005年4月,春回大地公司董事會發(fā)現(xiàn),A作為出資的工業(yè)產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為了使公司股東出資總額達到1億元,董事會提出了解決方案,即:由A補足差額;如果A不能補足差額,則由其他股東按出資比例分擔該差額。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后,經濟效益較好,董事會制定了一個增加注冊資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將公司現(xiàn)有的注冊資本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增資方案提交股東會議論表決時,有8家股東贊成增資,8家股東出資總和為6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shù)的60 %;有5家股東不贊成增資,5家股東出資總和為4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shù)的40%。股東會通過了增資決議,并授權董事會執(zhí)行。2005年5月,春回大地公司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北國分公司。北國分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違反了合同約定被訴至法院,對方以春回大地公司是北國分公司的總公司為由,要求春回大地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春回大地公司董事會作出的關于A出資不足的解決方案的內容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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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問答題A、B國有企業(yè)與另外11家企業(yè)擬聯(lián)合組建設立“春回大地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春回大地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內容為:公司股東會除召開定期會議外,還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須經代表1/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10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jiān)事提議召開。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方面的不合法之處。經全體股東協(xié)商后,予以糾正。2005年2月,春回大地公司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A以工業(yè)產權出資,協(xié)議作價金額1500萬元;B出資2000萬元,是出資最多的股東。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東會會議,設立了董事會。2005年4月,春回大地公司董事會發(fā)現(xiàn),A作為出資的工業(yè)產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為了使公司股東出資總額達到1億元,董事會提出了解決方案,即:由A補足差額;如果A不能補足差額,則由其他股東按出資比例分擔該差額。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后,經濟效益較好,董事會制定了一個增加注冊資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將公司現(xiàn)有的注冊資本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增資方案提交股東會議論表決時,有8家股東贊成增資,8家股東出資總和為6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shù)的60 %;有5家股東不贊成增資,5家股東出資總和為4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shù)的40%。股東會通過了增資決議,并授權董事會執(zhí)行。2005年5月,春回大地公司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北國分公司。北國分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違反了合同約定被訴至法院,對方以春回大地公司是北國分公司的總公司為由,要求春回大地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春回大地公司的首次股東會議由A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為什么?
2.問答題A、B國有企業(yè)與另外11家企業(yè)擬聯(lián)合組建設立“春回大地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春回大地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內容為:公司股東會除召開定期會議外,還可以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須經代表1/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10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監(jiān)事提議召開。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方面的不合法之處。經全體股東協(xié)商后,予以糾正。2005年2月,春回大地公司依法登記成立,注冊資本為1億元,其中A以工業(yè)產權出資,協(xié)議作價金額1500萬元;B出資2000萬元,是出資最多的股東。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東會會議,設立了董事會。2005年4月,春回大地公司董事會發(fā)現(xiàn),A作為出資的工業(yè)產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價額,為了使公司股東出資總額達到1億元,董事會提出了解決方案,即:由A補足差額;如果A不能補足差額,則由其他股東按出資比例分擔該差額。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后,經濟效益較好,董事會制定了一個增加注冊資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將公司現(xiàn)有的注冊資本由1億元增加到1.5億元。增資方案提交股東會議論表決時,有8家股東贊成增資,8家股東出資總和為6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shù)的60 %;有5家股東不贊成增資,5家股東出資總和為4000萬元,占表決權總數(shù)的40%。股東會通過了增資決議,并授權董事會執(zhí)行。2005年5月,春回大地公司因業(yè)務發(fā)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北國分公司。北國分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違反了合同約定被訴至法院,對方以春回大地公司是北國分公司的總公司為由,要求春回大地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春回大地公司設立過程中訂立的公司章程中關于召開臨時股東會議的規(guī)定有哪些不合法之處?說明理由。

最新試題

證券法的主體不包括()。

題型:單項選擇題

甲、乙、丙三個國有企業(yè)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召開股東會。本次股東會通過的下列決議中,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是()。

題型:多項選擇題

法人的特征包含()。

題型:多項選擇題

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必須經代表2/3 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的事項有()。

題型:多項選擇題

春回大地公司董事會作出的關于A出資不足的解決方案的內容是否合法?說明理由。

題型:問答題

該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多少萬元?其首期繳納的出資數(shù)額是否合法?股東A專利權出資是否合法?股東B的出資屬于何種行為?應如何解決?公司章程規(guī)定股東不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是否合法?

題型:問答題

甲、乙、丙共同出資設立了一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甲以機器設備作價出資16萬元。公司成立3個月后,吸收丁入股。半年后,該公司因拖欠巨額債務被訴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出資時僅值12萬元,甲現(xiàn)有可執(zhí)行的個人財產3萬元。下列處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規(guī)定的是()。

題型:單項選擇題

春回大地公司的首次股東會議由A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為什么?

題型:問答題

明達有限責任公司共有四位股東A、B、C、D,其中股東A欲轉讓其出資給股東以外的人甲,下列各項中關于該轉讓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題型:單項選擇題

為了保障立法宗旨的實現(xiàn),充分發(fā)揮會計法的作用,會計法規(guī)定了如下基本原則,合法性原則和()。

題型:單項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