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一企業(yè)為職工投保團體人身保險,保費由企業(yè)支付.職工張一指定妻子劉二為受益人,半年后張一與妻子劉二離婚,誰知離婚次日張一意外死亡.對保險公司給付的2萬元保險金,企業(yè)以張一生前欠單位借款留下一半,另一半則以劉二已與張一離婚為由交給張一父母.此企業(yè)如此處理是否正確,保險金按理應當給誰,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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