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工程(一建)1F420150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的綜合管理問答題每日一練(2019.01.25)

來源:考試資料網
2.問答題

經批準后,Y省水利廳作為項目法人對某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土建標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招標,該項目屬中央投資的公益性水利工程。招標人于2006年5月2日~5月11日發(fā)布招標公告,公告規(guī)定投標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采用資格后審;5月12日~5月16日出售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5000元/套,招標文件規(guī)定5月30日為投標截止時間。截至5月16日,共有6家投標單位購買了招標文件,且該6家單位(分別為A、B、C、D、E、F)均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提交了投標文件,其中F投標單位為甲單位(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與乙單位(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的聯合體。投標單位A在提交投標文件后發(fā)現其報價估算有較嚴重的失誤,遂趕在投標截止時間前15分鐘,遞交了一份書面聲明,要求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開標時,由招標人委托的市公證處人員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由于投標單位A已撤回投標文件,故招標人宣布有B、C、D、E、F5家投標單位投標,并宣讀該5家投標單位的投標價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內容。評標委員會委員由招標人代表和其他技術經濟專家組成,共9人,其中招標人代表4人,從Y省水利廳組建的評標專家?guī)祀S機抽取專家5名,其專業(yè)分布為,工程建設管理1人、金屬結構1人、造價2人、水工1人。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要求B、D兩投標人分別對其施工方案作詳細說明,并對若干技術要點和難點提出問題,要求其提出具體、可靠的實施措施。作為評標委員會的招標人代表希望投標單位B再適當考慮一下降低報價的可能性。按照招標文件中確定的綜合評標標準,5個投標人綜合得分從高到低的依次順序為B、D、F、C、E,故評標委員會確定投標單位B為中標人。由于投標單位B為外地企業(yè),招標人于6月10日將中標通知書以掛號方式寄出,投標單位B于6月14日收到中標通知書。由于從報價情況來看,5個投標人的報價從低到高的依次順序為D、C、B、E、F,因此,從6月16日至6月21日招標人又與投標單位B就合同價格進行了多次談判,結果投標單位將價格降到略低于投標單位C的報價水平,最終雙方于7月12日簽訂了書面合同。合同簽訂后,招標人向A、C、D、E、F五家投標單位發(fā)去了中標結果通知書。2006年5月與6月的日歷如圖1F420155-2所示。
問題:從所介紹的背景資料來看,在該項目的招標投標程序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招標投標的有關規(guī)定?請逐一說明。

3.問答題

某承包商在混凝土重力壩施工過程中,采用分縫分塊常規(guī)混凝土澆筑方法。由于工期緊,澆筑過程中氣溫較高,為保證混凝土澆筑質量,承包商積極采取了降低混凝土的入倉溫度等措施。在某分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fā)現某一單元工程混凝土強度嚴重不足,承包商及時組織人員全部進行了返工處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構成了一般質量事故。返工處理后經檢驗,該單元工程質量符合優(yōu)良標準,自評為優(yōu)良。在該分部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養(yǎng)護不及時等原因,造成另一單元工程壩體內出現較大裂縫和空洞,還有個別單元工程出現細微裂縫和表面裂縫。在發(fā)現問題后,承包商都及時采取了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在該分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5號壩段混凝土某一單元工程模板安裝質量檢查結果見表1F420152-2。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質檢部門及時統(tǒng)計了該分部工程的單元工程施工質量評定情況:20個單元工程質量全部合格,其中12個單元工程被評為優(yōu)良,優(yōu)良率60%;關鍵部位單元工程質量優(yōu)良;原材料、中間產品質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質量優(yōu)良。該分部工程自評結果為優(yōu)良。
問題:(1)在大體積混凝土澆筑過程中,可采取哪些具體措施降低混凝土的入倉溫度?
(2)對上述混凝土內外部出現的不同裂縫可采取哪些處理措施?
(3)上述經承包商返工處理的單元工程質量能否自評為優(yōu)良?為什么?
(4)根據混凝土模板安裝質量檢查檢測結果,指出該工序的施工質量等級并說明理由。

5.問答題

某水閘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及合同管理過程中,發(fā)生如下事件:事件1:該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立即進行施工招標。事件2:該施工單位的投標文件所載工期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工期,評標委員會向其發(fā)出了要求澄清的通知,施工單位作為投標人按時遞交了答復,修改了工期計劃,滿足了要求。評標委員會認可工期修改。事件3:招標人在合同談判時,要求中標單位提高混凝土強度等級,但不調整單價,否則不簽合同。事件4:合同約定,發(fā)包人的義務和責任有:①提供施工用地;②執(zhí)行監(jiān)理單位指示;③保證工程施工人員安全;④避免施工對公眾利益的損害;⑤提供測量基準。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有:①墊資100萬元;②為監(jiān)理人提供工作和生活條件;③組織工程驗收;④提交施工組織設計;⑤為其他人提供施工方便。事件5:合同部分條款如下:(1)計劃施工工期3個月,自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的開工通知中規(guī)定的開工日次日起算。合同工程量及單價見表1F420155-1。(2)合同簽訂當日生效。合同生效后7日內,發(fā)包人向承包人一次性支付合同總價的10%,作為工程預付款,施工期最后2個月等額扣回。(3)保留金為合同總價的5%,在施工期內,按每月工程進度款5%的比例扣留。保修期滿后退還,保修期1年。問題:
(1)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有關規(guī)定,事件1、事件2、事件3的處理方式或要求是否合理?逐一說明理由。
(2)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分別指出事件4中有關發(fā)包人和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中的不妥之處。
(3)按事件5所給的條件,合同金額為多少?發(fā)包人應支付的工程預付款為多少?應扣留的保留金總額為多少?
(4)按事件5所給條件,若施工單位按期完成各項工程,計算施工單位工期最后一個月的工程進度款、保留金扣留、工程預付款扣回、應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