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
B.乙
C.丙
D.全體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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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董事會成員一共15人
B.董事會每屆任期2年
C.董事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D.董事可以連選連任
A.居住在我國領域內的外籍當事人
B.居住在我國領域外的外籍當事人
C.居住在我國領域內的中國籍當事人
D.居住在我國領域外的中國籍當事人
A.乙銀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甲、丙、丁公司
B.乙銀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甲公司,丙、丁公司不是本案當事人
C.乙銀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丁公司;如果甲公司認同丁公司異議,甲公司為共同被告;丙公司不是本案當事人
D.乙銀行是本案原告,被告是丁公司;如果甲公司認同丁公司異議,甲公司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丙公司不是本案當事人
A.在一起買賣合同糾紛的調解中,雙方對于貨款給付的數(shù)額與時間達成一致意見,但對給付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能達成協(xié)議,雙方都同意違約金部分由法院處理,于是受理案件法院決定了違約金的數(shù)額,并將決定記人調解書
B.當事人雙方同意在調解協(xié)議上簽字之日起調解協(xié)議生效,也在調解協(xié)議上簽了字,但是,當法院依據(jù)調解協(xié)議作出調解書后,一方當事人拒簽,調解書則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C.當事人雙方同意在調解協(xié)議上簽字之日起調解協(xié)議生效,也在調解協(xié)議上簽了字,若義務方不履行義務,拒收調解書,此調解協(xié)議仍發(fā)生法律效力
D.如果當事人對訴訟費用如何承擔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決定當事人承擔訴訟費用的比例,并將決定記入調解書
A.原審就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作出裁定的案件
B.當事人提出的上訴請求明顯不能成立的案件
C.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法院也認為事實不清的案件
D.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需要發(fā)回重審的案件
A.四方養(yǎng)殖有限責任公司將自己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合同專用章借給個體工商戶方某與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簽訂合同,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交付藥物,方某不給藥款,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起訴,四方養(yǎng)殖有限責任公司與方某是共同被告
B.陳某與四方養(yǎng)殖有限責任公司L省分公司簽約,L省分公司尚未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就與陳某發(fā)生爭議,陳某要起訴,四方養(yǎng)殖有限責任公司L省分公司是被告
C.左岸公司與前衛(wèi)公司簽訂了一份服務合同,該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了糾紛。前衛(wèi)公司要起訴,發(fā)現(xiàn)左岸公司已經分立為甲乙兩有限責任公司,并在工商局辦理登記。前衛(wèi)公司仍必須以左岸公司作為被告
D.小娜與小芳姐妹倆共有的一套房子被肖某長期占有、拒不歸還,若起訴,小娜與小芳是共同原告
A.推定錢小某先于趙某與錢某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時死亡
C.趙某的哥哥趙大某繼承其弟趙某的遺產
D.以上死者的遺產終歸將都歸孫某
A.甲應當對乙承擔全部的損害賠償責任
B.甲應當對丙承擔全部的損害賠償責任
C.甲應當對乙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賠償責任
D.甲應當對丙承擔部分的賠償責任
A.小丁不承擔賠償責任
B.若小丁不能指明具體侵權人的,與小王和小張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C.若小王不能指明具體侵權人的,與小張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D.若該石子是小王所扔,只有證明這一點,小丁和小張方能免除賠償責任
A.張姐體弱多病,無力撫養(yǎng)女兒小麗,將其送給張弟撫養(yǎng),并辦理了收養(yǎng)登記。小麗成年后,每月向張姐支付贍養(yǎng)費。因小麗與張弟形成收養(yǎng)關系,小麗向張姐支付的贍養(yǎng)費屬于不當?shù)美?br />
B.王美麗應于2014年6月向銀行還貸8萬元,因記錯日期,提前一年還清了借款本息,王美麗可以債務未屆清償期為由先請求返還,等借款到期再予清償
C.范某手機丟失,拾得人利用通訊錄與其妻丁某聯(lián)系,謊稱范某突發(fā)疾病住院,騙取丁某醫(yī)療費3萬元,得知實情后,丁某和范某都有權請求返還
D.李陽與張亮打牌,李陽輸給張亮500元,李陽自愿支付給張亮后無權請求返還
最新試題
(交通事故認定書)展于何種證據(jù)?人民檢察院可否直接將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理由是什么?
甲在車禍中是否有過錯?
2012年4月1日,甲乙之間《協(xié)議1》是否使得甲對乙的200萬元的債務消滅?為什么?
設甲對乙表示該古畫為真跡,并愿意以5萬元價格出售于乙,乙誤以為真,表示愿意購買該畫。及至交貨付款完畢后,乙發(fā)覺該畫為膺品,主張合同不成立,向甲請求收回古畫返還價金,并賠償真畫不能買得所喪失的預期利益。甲則以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已經成立并生效,縱有錯誤,在未依法撤銷之前,雙方均應受其拘束,拒絕乙之請求。請問:甲乙誰的說法有理?為什么?
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全是乙的名字,乙能否據(jù)此主張股東權利?為什么?
甲把建設用地使用權處分給丙,丙是善意取得還是繼受取得?為什么?
甲是否理由請求丙涂銷所有權登記。
甲是否有理由請求丁返還房屋。
齊格飛的行為是否成立自首?為什么?
設甲為籌辦收藏品展覽,急需用錢,遂于4月4日向乙借款50萬元,以該古畫質押于乙,約定借款期限為6個月。乙因外出,將古畫托付朋友丙保管,丙也為甲之朋友。甲找到丙,表示借回古畫用作展覽,1日便返還。丙遂將古畫交付甲。不料甲又于4月20日將該古畫設質于不知情的丁,得借款50萬元,借期5個月。10月,因甲家中失火,無力還款。請問:(1)乙喪失古畫占有,其質權是否消滅?(2)丁是否能夠取得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