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17年8月2日,C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王六、何小三犯販賣毒品罪,向C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王六提出,其歸案后被公安人員連續(xù)訊問五天五夜,直至昏睡,公安人員將共拍醒后在訊問筆錄上簽字,其在偵查階段的有罪供述內容不真實。
法庭審查了王六在偵查階段的全部供述。經查,王六歸案后在偵查階段共有六次供述,第一、第二次未供認販賣毒品的行為,第三次供述最為詳細。在該次供述中,王六供認了與上家大劉聯(lián)系購買2400粒麻古,自己先前往與大劉交易,中途安排妻子丁四集毒資交給何小三,指使何小三送來毒資89800元并拿走5000粒麻古出售給下家陳小六,見何小三被抓捕即逃離現(xiàn)場。王六在第四、第五、第六次供述時推翻原有供述,辯稱未參與販賣毒品。
材料二:法庭重點審查了王六第三次供述的背景情況。該份供述時間起于2017年3月28日21時7分,止于同日23時26分;訊問地點在C市L縣看守所三樓。經實地察看,該訊問地點并非正式訊問室,中間沒有隔離設施。同時,王六的提訊證記載,王六于2017年3月26日17時被押解出看守所,于同年3月29日3時還押,持續(xù)時間為兩天三夜58小時(中途沒有送回看守所關押監(jiān)室),而王六第三次供述正是形成于這段時間。
第三份供述中注明了對該次訊問進行了同步錄音錄像。法庭要求公訴機關提供了第三次審訊王六時的同步錄音錄像。經查,第三次訊問筆錄記載訊問時長2小時9分,而同步錄音錄像資料僅持續(xù)12分10秒。法庭播放了該錄音錄像,發(fā)現(xiàn)錄音錄像的內容僅為偵查人員向王六宣讀訊間筆錄,不能反映訊問過程。并且錄像中反映王六有一定疲倦表情。
法庭審查了公訴機關提交的證明取證合法性的材料。偵查機關作出說明,稱訊問期間給王六留有足夠休息時間,沒有刑訊逼供等非法行為。因錄音錄像設備只能錄制十多分鐘,因此未能全程錄音承像。除此之外,公訴機關未提請法庭通知偵查人員出庭作證,也未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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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在某甲涉嫌搶劫罪一案中,甲在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認罪認罰,并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在檢察院的建議下,本案一審適用速裁程序。但甲在庭審上翻供,并聲稱認罪認罰具結書并非自愿簽訂。故法院對本案轉而按照第一審普通程序進行審理。
B.在某乙涉嫌盜竊罪一案中,乙于庭審中心臟病發(fā)作死亡。法院經過審查,認為現(xiàn)有證據(jù)可證明乙無罪,故對乙適用缺席審判程序,并最終宣判乙無罪。
C.在某丙涉嫌強奸罪一案中,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發(fā)現(xiàn),該案實際上為容貌相似的張三所為。故檢察院對丙作出不起訴決定,并建議公安機關對本案重新偵查。
D.某地5年內出現(xiàn)了20起手法相似的連環(huán)殺人案,1999年1月1日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最后一次類似的案件后,此類案件銷聲匿跡。2019年2月1日,公安機關通過最新的DNA鑒定技術,確定丁為前述系列殺人案犯罪嫌疑人。經公安機關報請,同級人民檢察院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對丁核準追訴。
A.在第一審程序中,增加“速裁程序”一節(jié),與普通程序、簡易程序并行。對于符合條件的基層法院一審刑事案件,可以適用速裁程序進行審理。
B.在對案件的評議中,增加法院對認罪認罰案件的量刑建議的處理。修正案要求,對于認罪認罰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時,一般應當采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
C.增設值班律師制度,在看守所和人民法院等場所,可以由法律援助機構派駐值班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
D.增加“認罪認罰從寬原則”。
A.在首次訊問王某時,王某聲稱,若無律師在場,將拒絕接受訊問。對此,偵查人員拒絕了他的要求,并繼續(xù)進行訊問。
B.由于王某家中尚有無人扶養(yǎng)的母親,故雖王某符合逮捕條件,公安機關仍對王某采取了監(jiān)視居住的強制措施。對王某的訊問,只能在王某家中進行。
C.由于李某身上的痕跡、液體、DNA等物質,對于本案的定罪量刑具有關鍵作用,故雖然李某不同意檢查,但經公安機關刑偵部門負責人的批準,仍由法醫(yī)檢查了其身體,并提取相關生物樣本。
D.李某報案后,公安機關初步認定王某和張某符合李某的描述。為鎖定犯罪嫌疑人,在兩名偵查人員的主持下由李某對此二人進行辨認。至少要準備身高、氣質、體貌類似的5個人,才可以滿足法定的辨認要求。
A.張三的父親老張。2002年通過司法考試,目前為案發(fā)地基層法院法官。
B.張三的母親李四。2000年已經是青龍律師事務所知名刑辯律師。2010年因辯護人妨害作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zhí)行。
C.王二的父親老王?,F(xiàn)任某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律師。2010年擔任刑辯律師以來,經驗豐富,業(yè)務精干。
D.張三的哥哥張大三,在某律師事務所工作,剛剛取得律師執(zhí)業(yè)證。
最新試題
下列關于期間的說法錯誤的是:()
李某系K市一養(yǎng)豬場老板,因其養(yǎng)殖場未依法辦理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登記表的備案,便動工建設、開始養(yǎng)豬,被K市環(huán)境保護局處以4萬元罰款。李某不服,準備提起行政復議;并請托朋友找到K市政府工作人員張某,私下給張某2萬元,希望其可以在幫忙走動,在行政復議中撤銷對其處罰。張某收下了李某的錢,但復議維持了對其的處罰。李某心生不滿,6月2日將張某約至其車上理論。當晚張某失蹤,家人報案,6月4日張某尸體被發(fā)現(xiàn)在離張某家不遠處的河邊。偵查機關排查線索中,得知李某與張某近期發(fā)生矛盾,6月5日對李某立案偵查。后K市檢察院以李某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并提供如下證據(jù):1.李某的供述:“2號我把張某約到車上,我在駕駛位,他坐在副駕駛,我問他要給他的2萬元,他不給,說雖然沒有辦成,但是他到處幫我問人,這個錢算他的辛苦費。不僅如此,他還問我接著要錢,說不然的話,就繼續(xù)讓環(huán)保局的去想辦法查我。我越聽越生氣,表面上答應他,說要去后備箱取下錢,實際上我到后備箱拿了養(yǎng)豬場的套豬器,然后從后排座位把他勒死在了副駕駛上。然后我開車到了河邊,把他尸體扔進去。2.洗車店員工丁一的證言:6月3號一大早李某就來洗車了,并且車外部很干凈,只是讓我們使勁沖洗副駕駛。我們覺得很奇怪,懷疑是不是昨天半夜在車里有兇殺,在清洗現(xiàn)場。3.飯店服務員大可的證言:6月2日中午,李某和張某來飯店吃飯,兩個人喝了兩斤多白酒,明顯喝高了,走路搖搖晃晃。4.偵查人員在李某養(yǎng)豬場搜查所得的一把套豬器,但由于疏忽未附提取筆錄。5.法醫(yī)死亡鑒定:張某系機械性窒息導致的死亡,因尸體浸泡較久,無法判斷具體致死方式,不排除溺亡或被人縊頸的可能。在庭審中,李某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遭受非法取證所得,事實上在其與張某在車上理論后,張某答應歸還李某私下送給的2萬元,于是二人重歸于好,李某還請張某至飯店共同吃飯、飲酒,張某還戲稱“買賣不成仁義在”。飯后李某提出送張某回家,張某提出自己離家不遠,想走回去,到河邊散散步醒醒酒。于是二人在飯店分開,各自回家。李某自己開車回家,途中因飲酒過量而嘔吐在副駕駛上,所以才前往洗車。李某向法院陳述了偵查人員趙某于6月6日對其訊問時的非法取證過程,趙某表示,如若李某不承認犯罪,便將其第二天要參加高考的兒子一并抓起來。李某辯護人申請排除非法證據(jù)。人民檢察院播放了訊問李某時的全程錄像,但錄像只有畫面沒有聲音。人民法院認為取證手段合法性存疑,確有必要通知該案偵查人員出庭,但偵查人員以有公務在身為由,并未到庭,提供了其本人簽名、公安局蓋章的情況說明。請根據(jù)現(xiàn)有證據(jù)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分析法院應當如何做出判決?
居住在甲地的穆老太太有三個子女,分別在乙、丙、丁三地定居,現(xiàn)穆老太太起訴三子女要求他們支付贍養(yǎng)費。因穆老太太生活十分困難,希望法院盡快判決,某法學生告訴老太太可以申請先予執(zhí)行。以下是該法學生提出的具體建議,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是:()
請結合本案,談談對我國非法證據(jù)排除規(guī)則中證明標準的理解。
下列關于《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的說法正確的是:()
若B市檢察院認為李某涉嫌犯罪案件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應如何處理?監(jiān)察機關有何種制約、救濟方式?
下列哪一項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審理?()
被害人王某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訴,因為沒有新的證據(jù)被駁回,王某準備繼續(xù)申訴。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本案當中的呼氣式酒精檢測單屬于何種證據(jù)?人民法院可否直接將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
甲公司生產的空氣凈化器在某網(wǎng)絡平臺上銷售,產品銷售網(wǎng)頁上顯示技術先進、功能強大,且價格遠低于市場同類產品,因此銷量非常好。一段時間后,陸續(xù)有消費者發(fā)現(xiàn)該款空氣凈化器釋放出有毒有害物質,導致身體出現(xiàn)異常,20多個消費者商量一起向甲公司所在地的A法院起訴要求賠償。以下表述正確的是:()